DNA数据库及亲子鉴证组
DNA数据库及亲子鉴证组其下分为DNA数据库小组及亲子鉴证小组。
DNA数据库小组
立法会于2000年初提出有关三项保安条例的修订案,条例是《2000年危险药物,总督特派廉政公署及警队(修订)条例》。经立法会议员二十多轮会议商议后,该议案于2000年六月被通过成为法例。《2000年危险药物,总督特派廉政公署及警队(修订)条例》中订明香港政府化验所须代警务处处长成立一个储存有严重的可逮捕罪行被定罪者的DNA数据库。
本小组主要任务是分析来自有严重的可逮捕罪行的被定罪者、疑犯及自愿者的样本,以建立、管理及维持计算机化的DNA数据库。
罪犯的DNA数据库适用于与未破案的数据作校对。未破案的数据由生化组提供,该生化组与数据库小组所用的分析技术必须一致,以确保数据的兼容性及可比较性。
主要仪器
以下是本小组常用的化学分析仪器
- 自动液体处理系统
- 基因分析仪
准备从口腔拭子中提取DNA
操作机器人液体处理系统中
利用基因分析仪进行DNA检测
目标及指针
目标
目标的定义为完成时间不超过指定工作天数的个案所占的百分率
指标
亲子鉴证小组
亲子鉴证小组是利用基因测试技术,协助核实入境事务个案中申请人所声称的亲子关系。
此小组的服务对象是按《入境条例附表1第2(c)段》声称拥有居留权而申请居留权证明书的人士。申请人须按入境事务处处长根据《入境条例第2AB(2)段》以宪报公告指明的方式提出居留权证明书的申请。由于有些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亲子关系,香港特区修订了《入境条例》,赋予入境事务处处长权力,要求申请人及其声称的父母接受指定的基因测试,以协助审核居留权证明书的申请。《2001年入境(修订)条例》于2001年7月开始实施。入境事务处处长以宪报公告指明基因测试的程序及指定香港政府化验所负责是项测试。详情可参阅入境事务处的网页 (http://www.immd.gov.hk)。
除了协助处理居留权证明书的申请外,其他需要核实亲子关系的入境申请个案都由亲子鉴证小组负责处理。
亲子鉴证小组采用以聚合酶链反应(PCR)为基础的短串联重复序列(STR)DNA分析技术。由于聚合酶链反应的灵敏度极高,利用拭子在口腔内收集表皮细胞就能提取足够的DNA样本作分析。
利用离心机来协助从口腔拭子中提取人类DNA
在进行聚合酶链锁反应(PCR) 前,估算口腔拭子萃取物中的DNA浓度
利用机器人液体处理系统来有效率地处理大量样本
主要仪器
以下是本组常用的化学分析仪器:
- 微孔板光学测试仪
- 热循环PCR扩增仪
- 基因分析仪
目标及指针
有关法证事务的衡量服务表现准则
自2001年7月法例开始实施以来,亲子鉴证组定下及达致以下的服务目标及指针:
目标
目标的定义为完成时间不超过指定工作天数的个案所占的百分率
Δ 数字是从化验所收到样本进行基因测试时起计,直至化验所内部完成这些样本的脱氧核糖核酸分析后发出基因资料为止的工作天数。